原创 澳门真正最准的免费资料上海:推进“1+N+X”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中新网上海1月7日电 (高志苗)7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获悉,《关于加强上海金融业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发布,进一步推动和规范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积极推进“1+N+X”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其中,“1”是指设立绿色金融专职部门,“N”是指培育专业化绿色金融分支机构,“X”是指创建绿色低碳网点。
《通知》明确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目标,即利用5年左右时间,努力在上海培育建设20家绿色分支机构、30家绿色特色分支机构,推进绿色低碳网点建设,绿色信贷余额、占比逐年增加,绿色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为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
《通知》强调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专项机制、专项扶持、专项改造”三方面持续管理要求。一是完善绿色金融专项管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战略规划,由绿色金融专职部门或牵头管理部门拟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等。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开展绿色金融数据统计、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二是加大绿色分支机构专项扶持。要求各金融机构在专享资源、专项考核、专门审批、专属产品、专用风控、专业团队等方面给予绿色分支机构优先保障,扶持其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三是推进专项改造实现运营碳中和。要求各金融机构分期分批推进分支机构绿色改造,绿色分支机构应带头引领本行(公司)的低碳运行,成为绿色运营方面的标杆网点。在逐步实现分支机构运营碳中和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机构整体运营碳中和。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方面表示,将持续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全方位构建金融支持服务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强化金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低碳发展,助力加快打造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通知》显示,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会后,我国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扩充和强化人民银行相关职能,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一局+地方监管局”的新金融监管格局。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决定统一适用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以及合作中心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