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员打开澳门网站免费资料工受指派参加其他公司团建受伤引工伤争议
员工受指派参加其他公司团建受伤引工伤争议
法院认为,该团建系工作安排,应认定工伤
工人日报讯 (记者陈丹丹)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涉工伤案件,员工受公司指派参加其他公司组织的团建时受伤,引发工伤认定争议。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员工参与团建系公司工作安排,应当认定工伤。
甲公司为乙公司经销商。2023年2月,魏某入职甲公司。同年5月,魏某参加乙公司组织的金牌店长训练营团建活动致左腿受伤。2023年12月,魏某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甲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魏某受伤的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三类要素。员工在参加年会、团建等活动中受伤是否应认定工伤,应当从活动目的、活动内容、费用承担以及参与人员等多方面进行审慎考量,判断是否与工作相关。
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
法院认为,对于用人单位组织或指定参与的文体活动,以及单位组织的要求“经单位指派、选拔等程序才能参与”的活动,可视为工作原因。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指派员工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年会、团建等活动,系向员工作出的工作安排,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视为工作的延伸。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经销合作关系。魏某作为甲公司员工,在代表甲公司参加乙公司组织的团建中受伤,属于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法院最终判决,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并无不当,魏某受伤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而且我以后还有换房打算,听说第一次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最低的,现在如果转了,换房时就成了第二次贷款,我就还是决定留着以后换房再用公积金。”邢先生说。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约五年举办一次。1997年11月,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批准设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2700亿元;设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会后,我国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扩充和强化人民银行相关职能,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一局+地方监管局”的新金融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