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今晚新闻联播行政检查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依托双边政府间合作平台和联动机制,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大宗商品贸易、境外承包工程、边民互市等领域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提出“优化成本核算与征拆标准,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机制,拓宽城中村改造资金支持渠道等策略,破解城中村改造难题,提升改造效率”。广州由此成为首个明确提出“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机制”的一线城市。
那么,房票安置到底意味着什么?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解释称:简单理解就是一个项目要拆迁,不给住户分房子(实物安置),或直接马上进行货币补偿(货币安置),而是给到一张面值基本等同于或略高于货币补偿金额的支票,以在市场上买房子抵房款。这样开发商收到的不是现金而是房票,之后再找相关政府部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