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两高”联合澳码精准100%一肖一码最准肖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为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切实提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精准性、规范性,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选编了7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二批):
一、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诉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燃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安全生产 燃气工程 判令履职 法检联合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19年6月,湖北省某置业公司与麻城市某天然气公司签订天然气用户安装协议,委托该天然气公司建设某小区房屋的天然气安装工程。同年9月,建设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形下即开工建设;2020年10月,该工程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交付使用并点火通气。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麻城市住建局)对上述未经报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即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情形,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检察监督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对麻城市住建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6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该局逾期未回复履职情况。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未得到依法处理,燃气工程依然存在安全隐患,遂以麻城市住建局为被告,于同年10月向麻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局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麻城市住建局对辖区内燃气工程建设负有监管职责,但未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改正、重新组织验收及罚款等监管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公开当庭判令麻城市住建局对上述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职责。该局表示服判息诉。鉴于涉案违法现象具有普遍性,麻城市人民法院会同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向麻城市住建局发出联合建议并抄送麻城市委、市政府。麻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麻城市住建局成立整治专班并印发《关于加强燃气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对全市31个已建成小区和6个在建小区的燃气管网运行情况及燃气工程报建审批、质量安全、施工资质开展专项整治,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治理。
(四)典型意义
燃气工程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燃气工程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案中,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在检察建议未获书面回复的情形下持续跟进监督,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采用公开当庭宣判的做法,不仅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而且为燃气工程建设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作出了示范裁判,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法检两院在系统梳理燃气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漏洞的基础上制发《联合建议书》,助推建立了燃气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了两院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燃气工程领域公共利益的应有作用。
二、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诉濮阳县农业农村局不履行牲畜屠宰检疫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食品安全 牲畜屠宰检疫 履职判决
(一)基本案情
2017年6月,河南省濮阳县获国家发改委批复,被列入国家首批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县名单,但辖区内未全面落实牛羊等牲畜屠宰检疫制度,普遍存在牛羊等牲畜未经检疫直接屠宰、销售的情形,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对牛羊等牲畜产地检疫、牲畜屠宰怠于行使监管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检察监督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濮阳县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5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全面落实牛羊等牲畜屠宰检疫制度。该局于同年7月回复称,已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牛羊等牲畜屠宰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辖区内活羊产地检疫数量偏少,没有符合规定的牛羊屠宰场,屠宰检疫工作并未实际开展。为此,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濮阳县农业农村局为被告于2023年10月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濮阳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法院认为,濮阳县农业农村局系辖区内牛羊等牲畜检疫的主管部门,针对辖区内牛羊等牲畜未经检疫直接屠宰、销售等违法情形未充分履行法定职责,遂判决责令濮阳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判决生效后,该局积极向濮阳县人民政府申请牛羊屠宰场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投资7800万元建设1万吨冷库、牛羊屠宰线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单位,制定出台《牛羊肉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构建了全流程监管体系。
(四)典型意义
牲畜屠宰检疫是确保肉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及时发现并隔离有传染病的动物,减少疾病通过肉类产品传播的风险,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健康安全。本案中,检察机关主动监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对检察建议开展跟进监督以及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对行政机关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形进行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压紧压实了职能部门的责任,推动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监管职责,促进了濮阳县牲畜屠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诉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不履行国有财产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国有财产 履职判决
(一)基本案情
湖南省株洲市某促进中心(以下称某中心)系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办公场地由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无偿提供。2019年12月,某中心与某科创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部分办公场地出租给该公司使用并收取租金260万元;合同到期后,某中心未与其续约亦未收取租金,但该公司继续使用涉案办公场地。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既未督促某中心将出租收益上缴国库,也未对该公司违法占用办公场地行为履行国有财产监管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检察监督
经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株洲市科学技术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3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针对某中心违规转租等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该局于2023年5月回复称,将结合实际情况专题研究,争取3个月内办结。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株洲市财政局未收到株洲市科学技术局申报办公楼及门面出租相关事宜的材料,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天元区人民检察院遂将本案移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将本案移送集中管辖行政公益诉讼的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为被告,于2023年10月向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某中心向某科创公司出租涉案办公场地过程中,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未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国有财产出租审批手续,未督促某中心将出租收益上缴国库,亦未督促某中心追回某科创公司应缴纳的租金,致使国有财产收益受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遂判决该局履行监管职责,清缴某中心已收取的国有财产出租收益,督促某中心追回应收未收出租收益并清缴。一审判决后,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不服,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向该局进行释法析理,该局在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后申请撤回上诉,并督促某中心向财政部门清缴了出租收益。
(四)典型意义
加强国有财产的管理和监督,不仅保障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和资源有效利用,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提升。国有财产被非法占用,直接导致国有财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公房出租收益为经营性国有财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相关部门“不作为”导致国有财产流失。检察机关向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后,行政机关依法提起上诉,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审法院继续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清缴出租收益并申请撤回上诉,有效消除了国有财产流失的风险。
四、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诉台江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文物保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一)基本案情
福建省福州市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为闽商发祥地,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横卧于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三捷河上的星安桥,始建于清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为花岗石两墩三孔拱桥,于1992年11月被认定为福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福州市素有“榕城”之称,叶茂如盖、垂阴满地的榕树与星安桥古朴气息浑然一体,展现着千年闽都的风华。2023年2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发现,星安桥双侧壁附生的榕树树根大面积侵入桥体,出现分水尖塌陷、桥面条石错位、拱券变形等安全隐患,由于“连拱效应”,存在全桥坍塌的风险。检察机关认为,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下称台江区文旅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情形,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检察监督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台江区文旅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8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的两个多月里,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星安桥的修缮整改工作,全桥倒塌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台江区人民检察院遂以台江区文旅局为被告,于2023年11月向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台江区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星安桥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
(三)法院审理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促使社会各界达成“以桥为主”的修缮共识,督促有关部门启动星安桥修缮工程,并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现场视察,持续推进整改修缮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修缮,侵入桥体的榕树均已移除,桥栏板及桥面条石按工序进行还原和修复,桥体修缮工程初步完成。2024年4月,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决定书。台江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台江区文旅局已实际履行了行政职责,消除了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时的公益侵害现象,公共利益依法得到有效维护,遂裁定准予撤诉。裁定生效后,星安桥修缮工程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
(四)典型意义
文物既是文明传承的纽带,又是地域或行业所蕴含文化的集中展现。文物保护行政机关应当恪尽监管职责,避免文物出现难以挽救的损毁。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和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推进文物修缮工作。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主动与各方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推进文物修缮工作,还通过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等方式,最终实现“桥树共保”的良好效果。同时,法检两院还协同推动当地政府制定出台《福州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本体范围及周边环境绿化管理工作导则》,建立健全了文物保护的长效机制。
五、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诉巴南区城市管理局不履行无障碍设施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无障碍环境建设 残疾人权益保护 公开听证 确认违法判决
(一)基本案情
2013年前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龙洲大道巴南皮草城段系重庆市巴南区城市主干道,周边有多个商业区、生活小区以及学校,是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但附近商业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擅自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改造,人为损毁盲道,并在人行道上违规设置约103个机动车停车位,严重影响行人尤其是盲人正常通行。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对经营主体擅自改建市政设施的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二)检察监督
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对巴南区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5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履行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管职责,改善辖区残疾人群体的外部出行条件。2023年7月,该局书面回复已督促经营主体全部整改到位。但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整改铺设的盲道材质不符合标准且约一半已出现损坏脱落,部分机动车停车位仍未达到“与盲道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的要求。后虽经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重新铺设和修复,但仍有34个机动车停车位与盲道安全距离不足1米,其中19个距离盲道仅为0.08米,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遂以该局为被告,于同年9月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巴南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对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停车位进行重新施划或者取缔,巴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召开听证会,一致认可整改效果。据此,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违法。法院认为,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在诉讼期间已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履行法定职责,遂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盲道管护情况开展大排查,共发现损毁盲道170余处并全部整改到位,还会同住建部门决定在巴南皮草城天桥处加装电梯,方便行人尤其是残疾人出行。
(四)典型意义
无障碍设施是方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条件,是城市文明和人文关怀的体现。本案中,针对城市管理部门对破坏无障碍设施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的情形,检察机关先后采取向城市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查明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履职到位的基础上,采用确认违法的裁判方式,起到了宣示效应;共同促使行政机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盲道管护情况大排查并采取了整改措施,有力推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
六、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诉安庆市宜秀区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娱乐场所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权益 终结诉讼
(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1日,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发现,宜秀区部分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的酒吧,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也未标明举报电话,存在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等情形。检察机关认为,宜秀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称宜秀区文旅局)对辖区内酒吧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检察监督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对宜秀区文旅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2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酒吧等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人消费等违法行为的监管。2023年3月,该局回复称已经进行了整改。2023年4月,宜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仍有多家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的经营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识较小且未标明举报电话。宜秀区人民检察院遂以宜秀区文旅局为被告,于2023年6月向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宜秀区文旅局对辖区内提供歌舞娱乐服务的经营场所接待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积极开展与各方的沟通工作,督促宜秀区文旅局组织专班对辖区内酒吧进行排查,并责令设有娱乐场所、游艺场所等设施的酒吧限期报备审批,要求娱乐场所增设“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和“举报电话”等标识。经整改,部分酒吧改建为餐吧并更换营业执照,继续经营的酒吧均已在文旅局备案,并增设了相关标识。经公开听证、现场查看,在确认该局已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下,法院裁定终结本案诉讼。同时,宜秀区人民法院向宜秀区文旅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辖区内酒吧禁止接待未成年人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管,持续跟踪反馈,确保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效果落到实处。
(四)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家庭幸福、国家未来、民族希望。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衔接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案中,就行政机关针对辖区内酒吧等娱乐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和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识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和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人民法院在审理中,积极沟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在行政机关已经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下,依法裁定终结诉讼。同时,人民法院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助推行政机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诉十堰市邮政管理局不履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公民个人信息 快递面单去标识化处理
(一)基本案情
快递业务管理系统和运单存储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极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专项监督发现,茅箭区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单均未对收寄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也未进行信息安全提醒,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检察机关认为,对于辖区内快递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的情形,十堰市邮政管理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二)检察监督
经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对十堰市邮政管理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6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快递市场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快递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的情形依法进行监管。该局于同年8月回复称,已通过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要求相关企业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回复后,实地查看发现部分快递企业仍未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依然存在,遂以十堰市邮政管理局为被告,于同年9月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局对辖区快递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情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十堰市邮政管理局虽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约谈、督促整改,但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企业人员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持续发生,遂判决责令该局对辖区快递企业个人信息保护依法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判决生效后,十堰市邮政管理局对辖区内24家快递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依法立案查处8起违法行为;并印发《关于在全市邮政快递领域深入推进隐私运单应用的通知》,在全市快递企业全面推进落实。2024年3月,经检察机关实地走访,城区快递企业对寄出快递件采取了加密、去标识化等有效保护措施,消除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四)典型意义
个人信息保护不仅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快递面单未依法对个人信息作隐藏处理,导致个人信息安全存在重大隐患。针对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跟进调查、提起诉讼等方式,发挥了有力的监督作用。人民法院在查明行政机关履职尚不到位的情形下,判决责令行政机关依法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压紧压实了行政机关的责任,推动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的快递企业开展专项整治,促成隐患消除;还进一步助推行政机关制定《关于在全市邮政快递领域深入推进隐私运单应用的通知》,形成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以身边惨痛的案例为镜鉴,深化警示教育和问题曝光,引导居民遵法理、讲道理,自觉支持配合消防隐患整治,主动防范火灾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救能力。
吴江浩:你所提到的相关人员是因为在华搞间谍活动,违反中国法律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在中国从事正常商务和交流活动,不非法染指和获取涉密信息,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一些媒体渲染在中国出去散个步、跟朋友喝个咖啡、旅行拍个照都会被拘押,这完全不符合事实。近年来,在华日本公民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其中不少人曾长期投身中日交流合作,并在两国社会有一定影响力,我们不希望这些人被唆使在华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在自身领域可发挥的作用远大于获取所谓“情报”。总而言之,中方将继续大力倡导和支持两国民间交流与合作,这一点不会有任何变化。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与正常的交流合作完全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针对在华间谍活动,中方将继续依法严肃处理。
另据媒体报道,兰州市兰亭书馨幼儿园工作人员张萍称,出现不适症状的共有27人,“都是今年刚入园的孩子,里面还有新生。到医院就医的有4个孩子,有10个孩子吐了几口,症状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