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行政检查2022全年资料免费看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决定统一适用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以及合作中心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多次关注“一把手”霸道行权现象,并提到多个案例,包括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一人决定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力排众议“关照”利益关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把所在单位大小事项的决定权视为“自家事”,对工程发包、人事任免、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大搞“一言堂”。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不仅决策时大搞“一言堂”,还在用人中大搞“一句话”,任人唯亲唯利,长期插手下属企业各类岗位的人事调整,利用职权在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江苏省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前锋走上局长岗位后,“感觉自己权力很大,可以在单位高高在上了”,于是插手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贪腐涉及交通工程建设多领域多环节,不仅破坏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了该市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
2022年7月被双开,同年底被判有期徒刑9年,法院查明其从2002年至2021年,郭庆利用多个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规划调整、工程承揽、违建处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247万余元,获利孳息7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