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行正版免费资料大全管家婆政检查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会议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19。强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中亚五国”相关合作机制、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国际交流平台和多双边机制作用,支持参与或承办相关框架下活动。不断完善合作中心三级联动机制。高质量举办中国—亚欧博览会,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中亚国家、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合作举办国家主题展会和行业专题展会。优化合作中心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程序。
严跃进认为, 此次政策明确,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这进一步说明接下来在融资工作中,会严管“挑三拣四”、“挑肥拣瘦”等操作,确保各金融机构积极有序、一碗水端平地提供各类融资,支持各类房企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