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专家热议环保领域信息公开:疏通获取环保2020澳门精准资料大全执法信息渠道
中新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阮煜琳)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线索很多来源于公众,但提供环境违法线索后能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相关信息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此,业内多位专家表示,公众参与是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有效加强环境保护,应依法切实保障公众对执法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权利。
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原司长别涛7日在北京举办的环保领域信息公开专家研讨会上表示,生态环境事务具有显著的公共属性,公众也因此依法享有知情、监督和寻求救济的权利,执法监管部门也负有依法公开信息的义务和为公众参与监督提供便利的职责。
现行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保提供便利;第五十四条进一步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等信息,并应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开通以来,累计登记受理投诉举报670余万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民众身边的污染问题。督办预警3000多件民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集中重复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了一批社会环境风险隐患。该环保举报热线日前全面停用,目前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已成为民众和生态环境部门沟通的新的“连心桥”。2023年微信网络举报已达25万件,2024年上半年同比上升8%,成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重要渠道。
“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是生态环境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专家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公众或社会组织如果发现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只能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热线电话、政府网站等途径请求监管部门去执法监管。至于监管部门是否去执法监管,是否公正执法监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举报人缺乏进一步要求信息公开、到法院要求执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等监督制约的更有效规定。
常纪文说,让司法机关全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尽职履职,保护公共的生态环境,可能是深化中国生态环境等法治改革下一步需要做的。建议拓展现行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的社会参与、社会监督和公益诉讼规定,授予公众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要求行政监管部门对有关执法信息予以公开。(完)
英国雄心勃勃办的首届全球人工智能(AI)安全峰会即将于11月1日和2日召开,在英国筹办之初就冒出一个是否邀请中国参会以及中国会不会出席的问题。据英国媒体最新的报道,中国科技部副部长吴朝晖,还有来自中国外交部、科技公司和学术机构的代表,将应邀参会,与来自世界各国的同行就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以期达成国际共识。
中缅“胞波”情谊深厚,亲望亲好,邻望邻好,中国最希望缅甸尽快实现稳定,与缅甸一道合作共谋发展的态度永远不会变。这既体现在国家层面,同时也是中国社会的真诚态度,因为“共同安全”在中国社会内部有广泛而坚定的共识。但我们实现它的方式决不是以强力去干涉他国内政,甚至按照自己的一厢情愿去改造别国,这样的事情中国过去和现在没有做过,将来同样不会这么做。我们的选择是以老百姓的福祉为出发点,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用合作共赢的方式尽可能消除民生痛点,打击缅北诈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例子。
既然号称人工智能安全“全球峰会”,如果将拥有世界最大人工智能应用市场的中国排除在外,那它就是一个笑话或者说一个讽刺,英国离此就差一点。一些英国政客反对邀请中国的声浪是很高的,即使英国政府已经决定邀请后,英国国内还有一些堪称激烈的“不同声音”,前首相特拉斯甚至写信要求现任首相苏纳克撤销这一决定。以至于苏纳克不得不做解释,强调这是正确的决定。英国在做正确的决定时所遭遇到的重重阻力,在这几年美西方国家当中比较普遍。